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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为了表彰和奖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北京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有关规定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访学任务。学习态度积极,认真自主性强,并在访学期间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3.遵守中央财经大学和学籍所在高校的相关学生管理规定。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5.每名学生每年可申请项奖学金,获得多项奖学金的同学荣誉可兼得,但所获奖金仅按最高金额予以发放。同一荣誉、奖项、成果不可重复用于多项奖学金申报。

6.在申请学年不得有任何违纪处分,否则无资格申请该学年的奖学金。

7.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该学年申请资格。

8.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北京学院及培养学院给予公示予以表扬由北京学院发放奖学金颁发相应的奖学金证书。

   9.除以上要求以外,各项奖学金的获奖条件和申请办法均根据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评定办法办理。

(二)奖学金申请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学生培养学院教务干事公布学生上学年或前两年的正考成绩和学年度学分加权平均分。

2.学生到北京学院网站下载或本年级辅导员处获取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根据本人成绩和《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条款认真如实填写;同时准备好个人成绩单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所申报奖项涉及学年度的学习成绩单;

2)凡因学科竞赛、实践活动、学术科研、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竞赛主办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等复印件(包括参赛时间、地点、级别、名次,体育比赛还需有上场队员表);

3)如有因特殊贡献”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学生将奖学金申请表(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无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及以上相关申请材料,一同交给培养学院本年级辅导员。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学生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科研优胜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先进班级奖学金等8类奖学金由培养学院对学生上交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根据《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向学院学生和老师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北京学院复核并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向培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实名制书面或邮件反映。

2.院长奖学金和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由培养学院对学生上交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毕提交北京学院复核由北京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评定。

3.新生奖学金由北京学院按照《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规定,根据奖学金评审年度新生高考成绩直接评定。

4.北京学院对11类奖学金评审或复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向北京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实名制书面或邮件反映。公示期满后确定正式评审结果。

(四)奖学金颁奖与奖金发放程序

正式评审结果将递交北京学院,由北京学院统一安排奖学金发放相关工作。

(五)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      

                                                       二〇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