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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次数:

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本奖项面向北京学院新生,获奖学生必须是在当年北京市高考中提前批次报考了“双培计划”项目,并被中央财经大学“双培计划”项目合作高校录取进入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访学的本科新生。本奖项主要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旨在吸引更多更优秀的高分考生报考“双培计划”项目并进入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访学,进一步提高北京学院的生源质量。

(二)奖励金额

特等奖:10000

一等奖:5000

二等奖:3000

三等奖:2000

四等奖:1000

五等奖:500

(三)奖励条件

1.特等奖

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中央财经大学当年在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者。

2.一等奖

1)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80分以上(含80分)者;

2)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高考满分的85%(含85%)者。

3.二等奖

1)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70分以上(含70分)者;

2)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高考满分的80%(含80%)者。

4.三等奖

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者。

5.四等奖

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者。

6.五等奖

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高于当年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者。

(四)附则

1.该奖项的评奖对象为当年在高考提前批次报考了“双培计划”项目,被中央财经大学“双培计划”项目合作高校录取的,并进入北京学院访学的本科新生(后期选拔的学生除外)。

2.申请者满足本奖项各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二、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总则

院长奖学金由北京学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北京学院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和毕业后考取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的“双培计划”项目学生,以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1.院长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毕业后考取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双培计划”学生入校后一次性奖励20000元;

3.院长奖学金每年同一专业方向只奖励1人;考取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双培计划”毕业生奖励人数不限。

(三)申请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维护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北京学院在校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5.上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方向前三名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者。

6. 申请研究生奖励者需被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学院录取。

(四)附则

1.院长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可兼得。

2.每名学生在中央财经大学三年访学期间最多可得一次院长奖学金。

3.申请该奖项者需满足“(三)申请者条件”中的全部条款(申请者为考取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无需满足“申请者条件”中第5款)。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学习风气。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一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5000元)

1)中央财经大学全面发展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同时学分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者;

2)该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列同专业方向前4%且无不及格科目者。

2.二等奖(3000元)

1)该学年内考试课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者;

2)该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列列同专业方向前10%者。

3.三等奖(2000元)

1)该学年内考试课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者;

2)该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列同专业方向前20%者。

(四)附注

1. 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2.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3.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评定。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四、学科竞赛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竟赛,提高自身素质,为学院争光。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一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10000元)

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二等奖(8000元)

1)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2)校级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第一名获得者。

3.三等奖(5000元)

1)市、部以上级别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三等奖获得者;

2)校级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第二名获得者。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五、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以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推动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两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每院1名,5000元)

1)担任院级、校级学生工作骨干、工作优异且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者;

2)被评为市级或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者。

2.二等奖(每院2名,3000元)

1)担任院级学生工作骨干、工作优异且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者;

2)被评为市级或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者。

3.三等奖(每院3名,2000元)

1)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工作骨干、工作优异且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者;

2)被评为市级或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者。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六、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能力,增长才干。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两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5000元)

1)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能深刻了解并思考社会问题社会实践论文优秀,在省市以上级刊物发表,调查报告有参考价值,能引起社会效益者;

2)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一等奖的实践团队。

2.二等奖(3000元)

1)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二等奖的实践团队;

2)在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一等奖的实践团队。

3.三等奖(2000元)

1)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三等奖的实践团队。

2)在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二等奖的实践团队。

4.四等奖(1000元)

1)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优秀奖的实践团队。

2)在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三等奖的实践团队。

5.优秀奖(500元)

在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优秀奖的实践团队。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七、科研优胜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在学生科研或校内外重要学术活动中成绩突出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提升专业素养。

(二)基本条件

1.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一门不及格科目。

2. 具有较强的学术功底和创新潜力,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须有学生本人作者署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8000元)

1)独立或合作(署名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报告等成果获得市、部级以上级别奖励;

2)获得并负责校级以上级别学术课题研究。

2.二等奖(6000元)

1)独立或合作(署名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C类以上学术期刊论文;

2)学术成果获得校级奖励。

3.三等奖(4000元)

独立或合作(署名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4.四等奖(2000元)

独立或合作(署名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八、文艺优胜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在文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两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5000元)

在市级以上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二等奖(3000元)

1)在市级以上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二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3.三等奖(2000元)

1)在市级以上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三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二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4.四等奖(1000元)

1)在市级以上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优秀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高校文艺汇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中三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九、体育优胜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在体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强健体魄,更好参与学习实践。

(二)基本条件

申请者该学年度必修课、限选课学习成绩至多有两门不及格科目。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5000元)

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二等奖(3000元)

1)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二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体育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3.三等奖(2000元)

1)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三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体育竞赛中二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4.四等奖(1000元)

1)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优秀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2)在校级体育竞赛中三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团队。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者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者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宗旨

奖励勤奋刻苦、在专业学习中进步显著的学生,形成以学业为重、“赶帮超”的良好学习风气。

(二)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每班1名,2000元)

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名次相比第一学期名次进步幅度排名班级第一者。

2.二等奖(每班1名,1000元)

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名次相比第一学期名次进步幅度排名班级第二者。

3.三等奖(每班1名,500元)

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名次相比第一学期名次进步幅度排名班级第三者。

(三)附注

1. 本奖学金以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评定,专业人数不足8人者只评选1名获奖者。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先进班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总则

先进班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北京学院学风优良、团结向上,在校级以上各项班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条件

申请班级需服从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的管理,积极参加和配合北京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班级中不及格课程的人数较少。

(三)获奖等级及条件

1.一等奖(5000元)

获市级以上班级荣誉的班级,如北京市十佳示范班集体、北京市标兵团支部等。

2.二等奖(3000元)

1)获校级“双优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的班级;

2)在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

3.三等奖(2000元)

1)荣获校和在校级班级建家活动中荣获“十佳先锋班”、“十佳单项特色班”的班级;

2)在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

(四)附注

1.本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申请。

2.申请本奖学金班级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3.申请各等级奖项班级只需满足等级条件其一即可。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一)总则

为激发大学生创造力,提高创新意识,培养造就未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学生创新创业想法成果转化,推动未来学院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特设立北京学院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以奖励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范围及等级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学生或创新创业团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等奖50000

二等奖30000

三等奖20000

(三)评审办法

1.每年奖励一次,每学年秋季学期第9周前进行申请,申请人或团队需填写《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提交给学院进行评审。

2.学院成立专门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聘请相关方向的5位以上(含5位)教授、投资专家或资深企业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3.经评审委员会按照“双盲机制”对申请团队项目进行评审,“双盲机制”即为匿名送审制度,意味着项目申请材料不署作者名送给评审委员审核,同时,项目团队成员也不知道有关评审委员的任何信息。评审通过率超过50%的申请团队获得面试答辩资格,学院组织专场的面试及答辩会。

4.申请团队在面试过程中需进行并回答评委的提问,整个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答辩通过后对申请团队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期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由北京学院统一组织颁奖。

(四)奖学金的发放与使用

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是针对申请的创新创业项目颁发的运用于创新创业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不得任何个人擅自使用,如有发现学院有权追回奖学金。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建设期间由学院每学期进行半年度检查验收,创新创业团队提交进展报告,中期检查通过后发放奖学金总额的50%;项目建设期满,北京学院将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结题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奖学金。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解释。

  


 

 

附: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报书要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碳素笔签名。均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 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

3. 担任职务:目前在班级及以上级别学生组织、团体等所担任职务。

4. 申请等级和条件:此项需严格按照“奖学金手册”各细分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填写。例如,某学生一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列小班前4%且无不及格科目,故查阅“奖学金手册”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具体办法后,应在《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中对应栏目填写“符合一等奖第2条”。

5.主要表现及事迹:

1)担任工作:主要包括:助教、校(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分团委副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班委、班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各党支部支部委员和积极分子负责人、党校班长或其他社会工作。填写时应注明担任该工作的起止时间。

2)曾获何种奖励及荣誉:主要包括:奖学金,校级(含)以上的三好、优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实践论文,校级(含)以上的竞赛获奖情况,或其他获奖情况。填写时应注明获奖时间。

3)发表论文及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情况,填写时应注明获奖时间。

6. 提交申请表时应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