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表彰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生工作、实践参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一步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规范奖学金的管理,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宗旨
1.奖学金的设立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坚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有利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鼓励学生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原则。
2.通过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鼓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创造条件。
3.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可参评的国家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双培计划”实施指导意见》,由于“双培计划”项目学生是通过市属高校招生计划定向录取方式产生,市属高校为学籍管理主体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为教育、教学、教务、临时学籍管理实施单位。因此,“双培计划”项目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市属高校划定,评定则由中央财经大学协助完成,具体细则请参见学籍院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4.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在中央财经大学学习期间可申请中央财经大学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学术科研与创新优秀奖学金、组织管理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美育素养优秀奖学金。具体评奖办法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21号)文件执行。
5.为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坚持“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原则,鼓励“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仅用于奖励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优秀学生。
(二)奖项设置
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分为院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学生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科研优胜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先进班级奖学金和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共11类奖学金。
(三)管理机制
1.为加强奖学金管理,北京学院及“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培养学院分别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培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学生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科研优胜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先进班级奖学金等8类奖学金的评定,北京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院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奖学金的评定及11类奖学金的复核并备案。
2.按照“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奖学金的管理。奖学金设立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布局、层次、等级和力度。申报、评定和颁奖工作要规范,完成要及时。
3.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由北京市教委拨付的“双培计划”项目经费支出。
(四)评审方式
1.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新生奖学金除外),依据北京学院“双培计划”项目奖学金相关管理办法与条例进行统一评定。
2.获奖人选初步确定后,予以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据评奖主体,由“双培计划”项目学生培养学院或北京学院负责对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3.北京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按学年进行,一般在每年11月以前完成。回到学籍高校的四年级学生的参评奖学金将在11月评定结果公布以后发放。
(五)公布和解释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负责对本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
2.本办法自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解释权归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